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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实现劳资双方互利共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
2006-07-25

  7月25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共同组织的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对全面启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组织开展的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作出了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对召开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王兆国强调,劳动合同制度是建立和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运用三方机制这个平台,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进一步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会议要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是:到2008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内容趋于规范,劳动合同得到较好履行,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总结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的经验,深入分析不同类型企业的用工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类推进,全面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参与和促进劳动合同立法,着力做好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的指导,加大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等项工作。

  会议指出,各级工会在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既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企业的现实条件和可持续发展,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实现互利共赢。各地企联要积极行动起来,教育和引导企业家重视劳动合同制度,贯彻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坚持诚信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职工的教育培训,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提高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加强团结合作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各地要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与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积极与有关各方协作配合,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对基层的指导工作。通过创建活动,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使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由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华福周主持。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王东进,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孙宝树,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理事长陈兰通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秋俭出席了会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北京市总工会和辽宁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代表在会上作了发言。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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