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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企业劳动合同书(短期)
2006-04-13

福建省建筑企业劳动合同书(短期)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月日至         (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     ‰,计人民币

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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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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