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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发布2004年全省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5〕13号)
2005-03-28
各市州、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根据《湖南省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1997〕43号)文件规定,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基数和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均与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据统计,2004年全省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为11463元,月平均工资
为955元。各地在确定2005年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费和支付养老金基数时,据此执行。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 南 省 统 计 局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稿件来源: 湖南省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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