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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玉溪市2003年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2003-09-17

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市属有关部、委、办、局、企业: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连结市场、企业、劳动者的纽带,是市场调节企业工资分配的一种形式,也是政府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劳动者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关系的重要手段。为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
和完善,使劳动力市场有“市”有“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比较客观的市场参考标准,引导劳动者根据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而全面流动。通过抽样调查,综合分析和整理,现将我市2003年劳动力市场128个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如下,供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劳动者参考,并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本次发布的2003年玉溪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以国家统计局颂布的工资统计口径为准,统计内容是企业职工2002年全年的工资总额(以元为单位)。
    二、发布的2003年玉溪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共128个职位(工种),512个指导价位。调查数据涉及7个国民经济行业,涉及企业注册类型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企业。
    本次调查共收回单位信息数据141户,个人信息数据12183人,采样数据主要来自于生产经营较正常、工资分配较规范的企业。
    三、工资指导价位分高位、中位、低位、平均数四个等级,高位数和低位数的数值是按照每个职位(工种)的样本总数的前后各10%取样计算得出,中位数值为高低位数取样后的剩余数的平均值。
    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参考使用这一材料时,我们提请注意以下三点:
    1、发布的各职位(X-种)工资价位是市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职工工资的调查结果,是一种信息,仅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不是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
    2、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指导下,各职位(工种)的劳动力价位变化不应该也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修正。
     3、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用人单位应结合各职位(工种)在本单位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劳动者的实际贡献,综合考虑确定劳动力价位。
    五、本次统计应用2000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和上海惠谷维信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劳动力价位与人工成本调查分析系统》软件。信息分类编码采用软件自带的代码库。
    六、为了保证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制度的健康、有效的顺利进行,保证采样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对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中提交的所有单位和个人收入数据样本,我们将严格给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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