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今年培训农村劳动力800万人
2008-07-21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2008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2008年全国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将达800万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 《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对于有进城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进城务工不满6个月的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初次通过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来自地震灾区的农村劳动力可优先享受。根据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总体安排,2008年全国计划培训800万农村劳动力,其中,培训转移就业前的农村劳动力 (包括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农村退伍兵、准备外出务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415万人,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转移就业率要达到80%;培训在岗农民工385万人,培训合格率、稳定就业率均要达到9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东部7省市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上述两项补贴资金的投入,中央财政支持东部7省市的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地方各级财政对跨省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上述两项补贴资金。(记者 林晓洁)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相关文章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举办优秀农民工评选活动07-11
[广东]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农工办[2008]7号)07-15
[江苏]无锡:定点培训推动城乡统筹就业07-18
[四川]甘孜州劳务技能培训及农民工工作取得实效06-16


 
[ 关闭窗口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