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切实解决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按照图们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城市扶困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民政局、工商局、社保局、各镇、街道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对全市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无生产经营能力、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能力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确定了全市43家集体企业的280名符合条件人员,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30元)发放生活费。目前,全市生活费发放工作已全面落实到位,有效解决了这部分人群的生活困难问题。
稿件来源: 图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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