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先后多次进行改革,使职业技术教育适合多变的社会需要,适合世界范围新技术革命的飞速发展,以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的获胜。
(一)发展概况
法国国民教育制度规定,6岁至16岁实行义务教育,然后开始分流。大约60%的学生通过高中会考直接进入高校。未进入高校者接受职业技术学习和训练,不经职业技术训练很难找到工作。
法国早在1919年就颁布了《阿斯蒂埃尔法》,规定了国家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财政基金保证,同时对私立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提供经费补贴。1925年以后,政府对工商业的大企业征收“学徒税”,并在每年的政府财政法令中规定税率。1959年颁布的《教育改革法令》规定:将义务教育年限延长至16岁,义务教育的最后3年可在各种类型的职业技术学校或工商企业附设的艺徒学校完成,发展继续教育,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等。1971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方向法》和《学徒训练改革法》法案,对于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业技术教育地位起了重要作用。1975年,议会通过了《法国学校体制现代化建议》(简称《哈比改革方案》),要求普通中学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此后,还有《继续教育法》、《就业训练法》等一系列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
(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A.种类:
1.国立技术中学即技术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习年限为3年,以升学为主,毕业时可获“技术员文凭”,也可以当技术员。
2.市立技术中学,主要是为就业做准备。它是法国职业技术学校的主要类型。招收初中毕业生或高中第一学年结业的学生,学习年限1至3年。学制灵活,专业设置多样,包括工业、商业、行政管理和服务行业,几乎各类工种齐备。学习1年结业的获“职业教育证书”,2年结业的获“职业文凭”,3年结业的获“职业能力证”。
其他公立或私立的农业、商业、工业技术学校都属此类型。
3.职业预备班、学徒预备班和义务教育结业证书班。其任务是完成义务教育期和为就业做准备。一般附设在市立技术中学、市立中学和市立普通中学。招收初中第二学年结业已满14、15岁的学生,或初中第三学年成绩差的学生和一部分初中毕业生。学习1至2年。完成义务教育年限,可应考“职业教育证书”,或当学徒。
4.学徒训练中心。是一种16岁进入工厂或企业的学徒实施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1971年法国政府颁布的《学徒法》规定:学徒制度是教育训练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给予受完义务教育的青年工人一般理论与实际操作的培训,以便获得就业资格。这种学徒培训,一部分在企业进行,一部分在学徒训练中心进行,期限为2~3年,至少有3440小时的实际操作训练,训练斯满,授予学徒职业能力证书和职业学习证明。学徒期间照发工资。学徒培训中心有国家办的,也有地方社团办的,或经国家同意由私人来办的。
5.法国把发展农业看作是加强经济实力的重要方面。为此除加强高等农业教育的科研外,还办了各种农业技术学校。1972年,法国农产品出口总值已跃居仅次于英国的世界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