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对中职、高职院校的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政策。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助学金1500元。据了解,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其中中职院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含特教学校中的职高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等。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可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有关学校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当月国家助学金发放到人,以后逐月发放。
稿件来源: 江苏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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