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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技能人才可“自由”落户
2008-04-30  

  日前,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统一考评成都考场考试在省就业训练中心开始举行。来自省内各地的102名技师、高级技师参加了此次为期两天的全省统一考评,他们分别来自汽车维修、汽车驾驶、维修电工、美容师、美发师等五个职业。记者从考试现场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省就业训练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全省的技师和高级技师仅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0.6%,与四川省十一五期间制定的5%的目标相去甚远,“四川现有技能劳动者大约700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只有4万人左右,即便是五年内技能劳动者人数仍为700万不变,技师和高级技师与计划目标还有30万人左右的差额。

  记者昨日还从省劳动厅了解到,我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今后,高级技能人才不仅可“自由”落户,还能享受与工程师同等的待遇。对于企业引进的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可从其他地区迁入企业所在城市,并取消企业跨地区聘用大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我省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为高技能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

  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在生产中有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选手,我省将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求,允许其突破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记者黄旭阳刘建国)

 

稿件来源: 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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