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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从今年开始,已进入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时期。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省政府编制了《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草案)》。
全面发展和振兴教育事业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教育服务职能,切实增加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因材施教,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市级政府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责任,加强省管高等院校的管理,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继续把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作为重点,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搞好中小学教科书循环使用和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改革试点,严格义务教育“一费制”,切实减轻群众的教育负担,把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积极解决好城市低收入群众的子女上学问题。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重视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办好公办职业院校,支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推进校企联合办学。突出抓好农村职业教育,每个县建设改造一所高水平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抓好“十百千工程”、扶持30个欠发达县职教工程和省级实习训练基地建设,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资助制度。积极发展成人教育、继续教育。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学分互认制改革和开放式授课,逐步实现教师资源和各类设施资源共享,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学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培植优势学科和一批名牌专业。支持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抓好省部共建项目。着眼于增强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研究生培养力度,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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