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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局鉴定中心发布2005年烟草行业烟叶分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决定在2005年对烟叶分级工开展技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以进一步拓宽烟草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的渠道。
本次烟叶分级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做好高技
能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37号)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国烟人劳[2004]332号)的有关精神,并结合烟草行业各省(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鉴定的实际需求开展。鉴定职业(工种)名称和等级分别是烟叶分级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范围包括指导和进行烟叶分级、收购与检验以及烟叶养护的人员。
烟叶分级工技师的鉴定时间为2005年5月和11月共两次,采用理论知识考试、技术论文撰写和答辩、实操技能考核及工作业绩评估考核等模块进行。参加技师职业资格鉴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高中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职业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训中级技能人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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