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专题聚焦
 
劳动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行动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
2005-02-22  

    2月2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决定于2005年2-3月份,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对此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加强协作,统一行动,联合执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企业用人和市场中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劳动力市场的良好秩序。同时要开展免费服务、诚信服务和维权保障,重点加强农民工培训,发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四部门负责同志就开展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严厉打击一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职业介绍组织;清理整顿一批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制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度减少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企业招用工行为得到规范,使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显著改善。
    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是维护进城求职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紧迫任务。这几年,劳动力市场供求两旺。外出就业农民达到1亿人左右,企业用工需求也有较大增长,一些不法分子趁此机会,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农民工钱财。特别是在春节后,大批农民进城求职的高峰期间,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突出:一些机构、组织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以虚假信息骗取求职者钱财;一些不法分子在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和车站码头等农民工较集中的场所,以职业介绍为名设局行骗;一些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以直聘形式,或与不法中介相互勾结,将求职者骗进厂后巧立名目收取费用,再以各种理由将他们辞退。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已严重损害了求职农民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强烈要求我们政府部门采取行动,重拳出击。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下大决心,对劳动力市场秩序进行清理整顿,使之有显著改善。

点击查看全文>>
 清理整顿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骗取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第二,依法取缔“黑职介”。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职业介绍许可证,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处取缔。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流动人口特别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数 量不断增加,为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给流出地的经济发展积累了资金、引进了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改变了农民的生活状况。但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大变革的特殊历史时期,整个社会的防范和控制机制还不够健全,一些相关的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障措施还没有配套完善,一些地方侵害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不断发生,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借招工之机坑骗进城务工农民财物,或以职业介绍为名拐卖妇女儿童,致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黄菊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

点击查看全文>>
    人事部门如何配合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好这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

  第二,要明确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等部门搞好此次专项行动。

  第三,要严格执法,加强人才市场监管工作。

  第四,要总结经验,探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点击查看全文>>

  
清理整顿的措施主要有:
  第三,依法加强职业介绍监管。对申请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由劳动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准入条件和开业资格。对已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由劳动保障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审查职业介绍机构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建立健全职业介绍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职业介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人才中介机构,及时向人事部门通报,由人事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发布虚假招工信息、向求职者收取费用、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劳动力市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会同和配合劳动保障、公安、人事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监管和规范措施,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劳动力市场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职业介绍机构不讲诚信,违法违规经营;一些不法分子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求职者特别是进城求职农民工;一些未取得职业介绍经营资质的机构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等。这些问题严重扰乱和破坏了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开展专项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和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按照四部门《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和今天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全面动员,周密部署,把专项整顿工作抓紧抓好。

点击查看全文>>
           广东分会场                                   山东分会场                                  吉林分会场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相关文章
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在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02-2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02-22
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02-2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02-22
劳动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行动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02-22
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02-22
四部委将联合召开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02-18


 
[ 关闭窗口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