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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名誉而诉讼》(1月5日)
2005-01-07  

  开始语:

  每个人都会很在乎自己的名誉权,企业把对职工的开除通知张榜公布,这是否算是侵害了职工的名誉权呢?在一家企业工作的代先生就是因为单位把对自己的处理通告贴在了楼外,将单位告上了法庭。

  解说:

  代春坡是北京市卢沟桥电气工程处的一名职工。每天按时上班的代春坡在今年7
月的一天,和平时一样到单位上班,但是,没想到,迎接他的不是同事的笑脸,而是一纸张贴在办公室外的开除通告。看到开除通告的代春坡感到很疑惑。

  采访代春坡

  警察只是传唤我一下,没有对我做出任何处罚,我根本就没有犯国家的法律。

  解说:

  代春坡的开除通告源于他所说的警察传唤。代春坡所说的警察传唤发生在几天前。一天晚上代春坡在家里喝完酒后,因为邻里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

  采访代春坡

  我7月4号晚上。我喝了一点酒,上她们家玩。

  好像也没有说什么,我们就吵起来了,她拿了一个电扇戳我一下,我揍她一拳,就完了,她就去报警了。

  解说:

  仅仅是邻里吵架,至于吗?代春坡并没有把邻居所说的报警当回事。当天晚上,平安无事,代春坡以为这件事儿也就这样过去了。但是,他没有想的是,第二天他上班后,警察来了。

  采访代春坡

  第二天中午。警察在我们单位门口,传唤我去。

  解说:

  警察把代春坡叫到了派出所问话,但是,问话时却吓了代春坡一跳。因为,邻居报警告他侮辱妇女。当记者问到这个问题时,代春坡的爱人忍不住上前来对记者说。

  采访代春坡的爱人

  只是那天喝多了,出言不逊,说话不好听,骂起来了,就因为这些事,对方就报警了。

  解说:

  在派出所接受传唤的代春坡向警察做出了解释,此时他开始操心针对警察的传唤,单位领导会怎么看。代春坡呆在派出所的同时,给同事打电话,想了解单位领导怎么看这事。但是,同事告诉他的是另外一个消息。公司已经把一张开除代春坡的通告,贴在了公司楼外的墙上。

  采访代春坡

  我回来以后。一打电话。他(同事)说你还没走多会儿,7月5号的下午,他们还没有下班,就把这个贴上了,开除这个就贴上了。

  解说:

  代春坡被传唤回来后,警察没有对代春坡做出任何处罚,代春坡回到了家里。第二天代春坡来到公司,在办公室外那张通告果然还贴在墙上。面对开除通告,代春坡感受到了什么叫委屈。

  采访代春坡的爱人

  因为派出所只是传唤的方式,传唤我们,并没有说就是你触犯了法律,单位在当天就在公司最明显的地方,张贴通告,说代春波触犯法律,经过班子决定,给予除名,我认为我们并没有犯法。

  解说:

  代春坡被警察传唤,结果还没出来,就被单位开除,单位这样做合适吗?记者来到了北京市卢沟桥电气工程处,找到了这里的负责人。

  采访 卢沟桥电气工程处经理 张德泉

  我们11:30吃饭,他们(警察)来的,开的警车,就带走了。我说不能影响我公司形象,你不能影响公司。既然报110了,派出所直接逮人。这样我们班子给他除名。

  解说:

  单位认为代春坡被警察传唤这件事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对他的开除是为了企业的形象。但是企业并没有想到,企业迅速做出开除决定,并把通告昭示公众,对代春坡本人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采访代春坡

  他这么写,并且以通告的形式贴在墙上了,严重的侵犯了我的名誉权。

  解说:

  面对公司的做法,代春坡一气之下,将公司告上了法庭。代春坡认为单位做出的开除决定不合适,同时以单位把开除通知公开张贴,使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害,导致社会评价降低为由,要求单位赔偿精神损失。

  代春坡被企业开除的理由是因为代春坡被警察传唤,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职工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左祥奇律师。

  采访左祥奇律师

  对于员工开除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讲,员工应该触犯国家法律,这种触犯法律,应该严重到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处以刑法,这样的情况才叫处罚国家法律,才可以达到开除的条件。

  解说:

  那么,像代春坡这种情况,企业做出开除他的决定是否合适呢?

  采访左祥奇律师

  只是公安机关做了一个传话,并没有认定有这样一个行为,用人单位不可以以传话的方式,就认为他是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触犯国家法律了。违反公司制度这样为理由开除,从事实上是不成立.

  解说:

  代春坡始终对企业以通告形式将开除决定张贴于单位办公楼外的行为表示愤怒。并坚持认为损害了自己的名誉。企业这么做是否构成了对代春坡的名誉侵害呢?

  采访左祥奇律师

  公司作出一个张通告贴传播到社会上以后,就会使这个员工,他的社会上对他客观评价,得到不应有的贬损,他的名誉侵权是非常明显,

  解说:

  代春坡的案件,在经过丰台区法院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代春坡诉讼中的劳动合同要求应通过劳动争议诉讼程序解决。由于,电气工程处以通告形式将代春坡的开除决定张贴在外,使代春坡的名誉受到一定侵害,因此判决北京市卢沟桥电气工程处书面向代春坡赔礼道歉。同时赔偿代春坡精神损失费1000元。

  解说:

  在经历了这场官司后,面对记者的采访,企业也感觉到了自己的不足。

  采访 卢沟桥电气工程处经理 张德泉

  有点过急。作为我们员工也很有意义,对他也是教育。将来再有这样的事情,咱们注重事实。

  解说:

  其实每个人都很重视社会对自己的评价,作为员工,单位对员工的评价也是职工犹为在意的,那么,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评价应该客观、公正、中肯。左祥奇律师对企业究竟该如何把握对职工的客观评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采访左祥奇律师

  我们也希望用人单位,不要轻易地侵犯劳动者的权益,一旦用人单位对你的素质,你的客观评价,做了不实的表述,并且散布到社会上同行业,可能影响你以后的再就业。表面上看,并不是很说重要的一件事情,实际给劳动者造成今后的潜在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结束语:

  故事结束了,这也透视出一个社会问题,职工的名誉该如何保护?职工是企业的一部份,因此,企业应该认识到,维护职工的名誉其实也是维护企业的名誉。

 

稿件来源: 中央电视台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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