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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考试法》草案将出台 惩治考试有法可依
2005-01-04  

  千呼万唤的《考试法》有望在今年出台。记者昨天从《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中发现,《考试法》草案的制定已经列为教育部今年工作要点。有关人士称,《考试法》草案预计在今年出台。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第34条称,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与政策研究,全力推进《义务教育
法》修订草案尽快颁布;完成《教育法》修订草案和《学位法》草案制定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推进《学校法》和《考试法》草案制定工作。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性教育法规和规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部《考试法》的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组织考试,如司法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托福、雅思等不包括在内。

  据介绍,针对考试舞弊,都是用行政命令或者教育部规章、文件的方式来规范,比如“开考60分钟内不得交卷”、“取消作弊者考试资格”、“各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等规定,而相关的考试法律法规却显得空乏。

 

稿件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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