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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职工与单位中止、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失去了基本的生活来源。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失业保险金将帮助他们渡过难关。1986年以来,南京市共为20多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8.54亿元,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1-5月,南京市共有114.6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其中市
本级99.39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2.25亿元(其中市本级2亿元);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5.45万人(其中市本级4.03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577万元(其中市本级8123万元)。
目前南京市市本级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58元,加上按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10%计发的门诊医疗费26元,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共领取失业保险待遇284元。
失业保险制度在促进企业改革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仅1988年以来,南京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拨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支出4.25亿元,有力推动了南京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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