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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工作回顾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055元,增长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80元,增长11.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取得成效,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灾区灾民生产生活。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措施。全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96.6万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7.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就业局势保持稳定。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全省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为1146万、954万、877万和1120万,增长5.
8%、7.2%、22.2%和6.7%.社会保险市级统筹步伐加快。调整和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基本解决了农垦系统、华侨农场和科研转制单位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等难点问题。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水平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力度加大。
2004年工作安排
――进一步扩大就业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改善人民生活
推行积极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把实现比较充分就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强化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增加投入,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全年新增就业岗位80万个。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针对性强的就业援助。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技能人才,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关系调整,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抓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试行地方补充保险,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的后续工作,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制度,全面实现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扎实推进“十项民心工程”,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活。按照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实施“十项民心工程”。以提高农民现金收入和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为重点,积极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子女上学、就医、打官司、住房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完善优抚保障制度,提高优抚保障水平。逐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保障标准的城乡困难居民实行应保尽保。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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