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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区提高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2008-07-23

  为了让城乡居民参保群众享受到更高的医疗保险待遇,永川区政府于今年5月出台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医疗保险政策相关指标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08]65号)文件,调整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指标,降低了住院起付线并提高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额。

  据了解,此项政策的实施以来,一是住院人次呈明显上升趋势,1-5月共有住院病人为1380人次,平均每月276人次,6月份出院人次496人次,增长79.7%。二是参保患者报销比例明显提高,按医院级别统计(同1-5月相比):我区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8%,二级医院报销比例由22%提高到33%,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由10%提高到15%;按缴费档次统计(同1-5月相比):一档由18%提高到29%,二档由18%提高到31%。

  永川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指标的调整,大幅度的提高了参保居民报销比例,减少了参保居民个人支付额,让参保居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险待遇,这是区委、区政府在实施惠民工作的重要步骤,是构建“和谐永川”的重要举措,是“解放思想、扩大开放”的最直接体现。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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