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宣布,对全市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进行重大调整。调整后,58.5%的参保人员养老金将出现增长。
按照部署,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实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今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等因素都将与待遇水平直接挂钩,多工作,多缴费,就多得养老金。无锡市规定新老办法实行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足;高于老办法的,高出的部分按一定比例发给。
稿件来源: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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