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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彰显生育保险新制度魅力
2008-07-15

  山东省威海市去年9月在全省率先启动建立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到今年5月底,全市共有410370人参加了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比去年底增加18999人,共收缴生育保险费3014万元。据了解,之所以取得了这样好的成绩,源于威海市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呈现出的五大亮点。

  一是保险范围扩大,保障水平提高。一名孕妇从孕检到生育,医保机构只向医疗机构支付3100元,备案医院就能够为职工提供一整套生育保险服务,形成医院愿意、职工满意的双赢结果。原保险待遇只有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三个项目,新办法又增加了孕期检查费、流引产津贴、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和男职工配偶生育补助金等。

  二是剖腹产率降低,人口素质提高。新制度下,医保部门制定的《生育保险基本检查项目》为医疗机构和职工个人提供了一个科学孕期检查标准体系。新办法启动前,威海市的剖腹产率为48%,比国际卫生组织认可的15%高出了33个百分点。新办法启动后,参保职工分娩剖腹产率下降到25%。

  三是职工事务负担降低,群众满意率提高。新办法采用备案方法,将职工个人履行手续前置,能否享受待遇提前告知,非本人特殊要求的所有孕检费、生育费和生育津贴均由基金承担,生育保险未发生一起职工投诉案件。

  四是管理操作简便,服务水平提高。通过强化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可以准确地掌握职工参保动态,及时了解职工备案情况;通过职工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建立起良性竞争机制,高级别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消费标准,低级别医疗机构积极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定额结算,建立起基金管理的有效约束机制,医疗机构可以自主调剂使用定额标准。

  五是政策吸引力增强,社会认可程度提高。生育保险待遇的提高,保障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也充分调动了参保单位的积极性。经办机构也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了生育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任慧春)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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