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失业保险>>>他山之石
 
 
[江苏]苏州市失业保险金上调
2008-07-07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最新消息,失业保险金标准从7月1日开始再次上调。

  文件规定,从2008年7月1日开始,苏州市失业保险金上调标准为:最低标准400元/月提高到450元/月;最高标准从620元月提高到850元/月,最高上涨幅度达到了37%;同时发放的门诊医疗补助同步进行调整。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调整后的最低标准即450元/月执行。据统计,调整后,沧浪、平江、金阊、高新四个区将2500多人的失业金享受额从400元/月提高到450元/月。截至到今年5月,苏州市失业保险单位参保户数为74163户,参保人数达225.57万人。

 

稿件来源: 中国江苏网

 
·相关文章
[河北]邢台广宗县三项措施促进失业保险扩面征缴06-30
[江苏]东海提前超额完成失业保险全年征收任务06-27
[青海]提高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06-17
[湖北]竹溪县失业保险实现“三个净增长” 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创历史新高07-02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