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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市将实施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
2008-05-14

  从5月1日起,常熟市将全面实施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日前,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联合召集建筑施工企业相关人士,就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进行培训。

  根据《常熟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我市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及其农民工都将被纳入这一工伤保险的范围,交通、水利、园林等其他各类工程施工单位及其农民工参照执行。

  新政策规定,农民工本人不需缴纳工伤保险费,保费将根据工程项目类别、工程总造价的标准,直接向建筑企业计取;参保手续的办理、待遇的申领也将由企业负责办理;如果农民工不幸出险,那么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如果建筑企业不参加这一工伤保险,农民工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稿件来源: 常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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