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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今年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已全面展开
2008-05-05

  5月4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政府《关于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日前正式下发。以此为标志,我省今年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已全面展开,目标是到2008年年底,全省社会养老保险人数确保扩面至1262万人,并力争达到1320万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确保完成282亿元,力争达到292亿元。

  据介绍,我省此次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扩面的重点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员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将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合同工和中小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费问题。

  为推动养老保险扩面,辽宁省针对扩面难点问题制定了相应政策。政策规定,在我省城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从业的农民工、外埠人员、外籍人员均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地处乡镇的企业,纳入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合同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自由职业者可按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自由职业者缴费办法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收取滞纳金;已参保人员(含农民工)在省内异地就业的,按规定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再就业地不得以户籍不在本地、年龄偏大、缴费年限短等理由拒绝接收。

 

稿件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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