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顺德区人口计生局和佛山社保局顺德分局联合发出《关于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为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管理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文件规定,凡按规定参加了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起,连续缴费满90天后(第91天零时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妊娠分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阴式分娩3000元,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5000元。
这是顺德区为流动人口打通优质服务四条绿色通道后的又一惠民举措。(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供稿)
稿件来源: 中国人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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