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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今年将把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与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
2008-03-27

  资助困难群体参加城镇医保

  本报讯(记者吴福大 蓝彬彬)昨日召开的南宁市民政工作会议传来好消息:南宁市今年将全面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他们享受到相应的医疗费报销待遇;对患病获得合作医疗限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部分,再给予适当的二次救助。

  城镇医保:资助60岁以上困难老人参保

  据了解,去年南宁市修订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全市享受城乡医疗救助达到12.85万人次,支出救助金926.43万元。另外,资助城乡贫困学生上大学428人,发放救助金89万元。

  南宁市民政局局长徐邦兴介绍,南宁市今年将把城镇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将筹集资金,资助城镇低保对象和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当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南宁市民政部门今年继续改进医疗救助办法,提高补助百分比和提高救助封顶线,简化救助手续,逐步建立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医疗保险、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体系。

 

稿件来源: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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