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会议在市政府会议中心召开。各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领导和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直企业人力资源(劳资)部门相关负责人共685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对调待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本次调待是继2005-2007年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后,国家实行2008-2010年第二个三年连调的开始和基础,且调整幅度高于前三年。唐山市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底以前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待水平按照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是历次调待增幅最大的一次(全国月人均增加100元左右,河北省按照月人均增加130元的标准制定调整方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次调待以普调为主,将90%的资金用于普调,体现普惠性。为体现公平与激励因素的有机结合,今年的普调政策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和增加绝对额相结合的办法。为解决特殊问题、缓解矛盾、理顺关系,在普调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待遇偏低的人员以及参加工作早、退休早、年龄偏大、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因工全残提前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了倾斜;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企业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凡待遇偏低、达不到当地平均养老金水平的,也继续采取了补足到平均水平的倾斜政策。同时对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的津贴补贴标准及遗属相关待遇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待所需资金由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入解决,不动用历年积累。在省按计划给予调剂后当期支付仍有缺口的,由地方通过扩大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