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今年天津市要率先在全国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包”,2008年补助经费标准为每万服务人口不少于10万元,原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贴并轨纳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保障农村卫生人才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
根据市卫生部门最新统计,2008年全市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达到97.7%,比上年的89.2%的参合率又有大幅度提高。
据介绍,去年天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域覆盖率达100%,最低人均筹资110元,实际人均筹资121.2元,建立了新农合政府财政补助机制,实行农村低保、五保人员大病住院救助,增加限额为2000元的大病住院救助金。
今年起,天津市要着力构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双重“网底”体系,用3年时间分批完成3160个村级卫生服务机构(所、室、站)标准化建设,统一人员配置、机构设置、业务制度、财务管理、药品购进,实现村村有规范化的卫生服务机构。
目前市、区县卫生局正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衔接划转工作。衔接过程中,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继续搞好定点医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的基础上,相互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逐渐将工作中心转移到做好医疗服务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