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爱护,在前三年每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起,浙江省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30元,并向4类人员适当倾斜。海盐县企业中,凡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均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我县为月人均117.65元,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我县的调整标准为56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第二部分按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长短确定,具体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也折算为1年),每月增加2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此次调整还按月人均14元的标准对353名退休前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804名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3027名2007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83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7年底本地企业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50%的退休(退职)人员作了适当倾斜。同时,我县列入社会统筹的农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待遇也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3.20元。
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养老生活补助待遇全部于春节前发放到位。据统计,全县有11899名退休(退职)人员、113名农婚知青自今年1月1日起相应得到了调资。退休(退职)人员增资总金额1533999.94元/月,
农婚知青增资总金额6011.60元/月。
海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许宏亮 韩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