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建德市政府同意,建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通知,调整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按照通知,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43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医疗补助金分两块,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原来的每人每月4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5元。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7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6元。
调整后的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其间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2007年9月1日起予以补足。
稿件来源: 建德新闻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