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工伤职工获得良好的医疗救治,促进工伤医疗服务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精神,最近,山东省淄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签订了“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这次签订的市外医疗机构是该区与市外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的第一家,也是该市区县级首家。(于新忠 戚杰 张赵明)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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