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除疾病,保障健康,是每个人的渴求。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企盼。
7月5日,国务院在兰州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西部省区座谈会,讨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为什么选择兰州为会议召开地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说,甘肃省委、省政府对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常重视,明确提出了全面建立覆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去年金昌市和定西市安定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逐步在全省推开。
作为西部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省份,甘肃省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
2007年,省委、省政府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12项工程之一。在继2006年12月启动覆盖城市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险之后,今年5月,又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居民。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我省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顺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工程作为一个西部欠发达省份,我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7.7万人,占城镇人口的9%。
对本来就没多少钱的这些人来讲,最怕的就是生病。“一人得大病,全家翻不了身”。不少人病了只能硬扛,实在扛不下去才上医院。
随着国家公务员、企业职工和农民群众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城镇生活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城镇居民要求解决医疗保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甘肃省委、省政府对城镇特困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
2006年,甘肃省委书记陆浩强调:城镇生活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并积极想办法加以解决。考虑是否可以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办法,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逐步将城镇困难群众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让他们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各项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策,简化操作程序,让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甘肃省从城镇最困难的居民着手,积极推动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6年12月1日,《甘肃省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这也是当年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办实事”的五件实事之一。
今年5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省启动。此举意味着,我省医疗保障已从制度层面覆盖到全省城乡所有人群。同时,我省也成为全国最早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省份之一。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乎民意,深得民心。
定西市安定区的下岗女工苏小英体质不好,心脏功能差,没钱做手术,长年在小诊所里买药,一年的药费要万元左右。去年12月,苏小英参加了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今年5月,她到医院做了心脏手术,医疗费按比例报销了5000元。“现在好了,老百姓的命也值钱了,都是党的政策好啊。”苏小英感慨地说。
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不仅为老百姓解了燃眉之急,也为各级干部去掉了一块心病。安定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蔺福深有体会地说:“过去,群众看病难,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却有心无力。现在,困难群众看病有了很大改善。我们一定要尽心竭力做好工作,真正把党和政府对老百姓的关爱送到千家万户。”
民生机制体制的改革创新在全省城市低保人员中开展医疗保险,是我省的一个创举。
从去年12月1日起,我省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省建立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制度,城市低保人员每年只需10元即可享受到医疗保险。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一、二类低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级民政部门负责从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
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分为大病统筹基金、个人门诊账户和风险基金三部分。大病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因大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由县区级政府确定;个人门诊账户按15元-20元设立,主要用于参保人员门诊医疗支出;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弥补大病统筹基金超支部分,一般控制在总基金的5%以内。
截至7月底,全省67.7万城市低保人员已有57.7万人参加了医疗保障,参保率达到85.2%。
在做好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我省又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范围涉及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为了确保把这一亲民惠民的好事、难事办好,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在金昌市、定西市安定区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2个试点地区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专门开设了经办窗口,配备了工作人员,还以政府名义出台了试点办法。今年上半年,金昌市基本医疗保障已覆盖了农村居民、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城镇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实现了全民医保的目标。这在全省尚属首例,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我省认真总结了2个试点地区的经验,坚持“低水平、广覆盖、保大病”的原则,今年5月,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确定了城镇居民人均120元、学生人均80元的筹资标准。目前,全省14个市州已出台了实施细则,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
与此同时,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积极稳妥地展开了强化医疗服务、定点购药、定点就医“三项管理”和完善宣传、资金保障、部门联动、便民服务“四个工作机制”的工作。
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开设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窗口,配备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管员,以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缴费、办证、建账及办理住院手续、审核待遇、报销支付。保险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定期接受监督和审计。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点,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并着手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以引入竞争机制,控制医疗费用支出。
2006年11月,定西市安定区的城镇居民家家都收到了一封来自区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信。信中对开展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政策逐项进行解读,介绍服务流程,告诉群众什么人能参保,如何参保,缴多少费,到哪就医,去哪报销。通过宣传先行,舆论引导,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政策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至7月底,安定区参保人员已达65%。
为保证制度平稳运行,各级财政加强了资金投入力度,去年城市低保人员医疗保险,省、市、县财政投入近5000万元;今年各级财政新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近1.4亿元。
目前,由劳动保障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各统筹地区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普遍制定实施了强化服务的办法措施,便民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最直接最现实的实事好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施行,有效减轻了城镇居民因大病造成的经济负担。群众得到了真正的实惠,打心眼里拥护党的这一好政策。
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安定门社区于文林老人,是城关区第一个享受医疗保险报销的参保人。于奶奶今年80岁,今年5月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久就因胆总管结石急性发作住院动手术,城关区医保局按规定给她报销了7800元。于奶奶和小儿子一起生活,儿子儿媳都下岗了,靠在家里办“小饭桌”维持生活。7800元对他们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小数字。
“好得很。没想到我80岁了,还能享受这么好的政策。感谢党,感谢政府。”一提起医疗保险,于奶奶连声说好。
金昌市金川区宝林里社区居民杨吉利因患脂肪瘤住院,花医疗费3.98万元,通过统筹基金报销1.01万元,大病补助1.12万元,医疗救助5000元,共报销医药费2.63万元,报销比例达到66%。杨吉利激动地说:“真没想到一下子报销这么多钱。这个好政策,救了我的命,也救了我全家。”
定西市安定区的下岗女工刘淑红,儿子患脑瘫。刘淑红一直想给他动手术,可是因为没钱,一直拖到儿子10岁。今年1月,刘淑红给儿子办了医疗保险后,到医院给他动了手术。现在,儿子已经能走了。
建立多层次覆盖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是关注民生之急、重视民生之基、保障民生之依、改善民生之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件大事、好事,也是一件新事、难事。尽管目前我省的保障水平还不高,但这样的“雪中送炭”,切切实实为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使这些从未享受医疗保障的人圆了自己的“医保梦”。(左玉丽史秉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