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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
2007-09-03

  贯彻落实试点精神 推进城镇居民医保

  吉林日报8月31日讯(孙鹤 记者韩雪洁)31日,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检查总结各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副省长金振吉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强有力的推进措施。强化落实责任制,建立了参保补贴机制,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方便群众参保。经过各地、各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截至8月23日,全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31.5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82.9%。

  金振吉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各相关部门在学习贯彻国务院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指导意见》过程中,要注重把握几个核心问题。一是把握好试点原则。二是把握好覆盖范围。三是把握好财政补助标准。四是把握好对管理服务的要求。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对各自的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尤其是担当国家试点任务的城市要做好政策衔接,使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抓住国务院在全国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利契机,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一是增强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感,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建立和完善各级财政补贴机制,做好低收入群体的参保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参保意识。四是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五是认真做好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三个试点城市的试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试点任务。六是加强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配套的制度建设,促进医疗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长春、吉林、松原等市州、县介绍了推进城镇居民医保的探索经验。

 

稿件来源: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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