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最新动态
 
 
[新疆]部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2007-08-22

  天山网讯(记者冯瑾 邓鑫报道)17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新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杨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杨刚指出,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论对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构筑社会安全网,还是对于推动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至关重要,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最后一环,有助于全面推进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前新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条件基本具备,时机已经成熟。

  杨刚强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重在制度建设,要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现阶段最重要的是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必须要坚持群众自愿,加强政府引导;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形成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必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搞好相关制度和统筹协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这件有利于新疆各族群众的好事办好。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昌元在会上就自治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会议还宣布成立了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领导小组。

 

稿件来源: 新疆日报

 
·相关文章
[广东]组建医疗保险“智囊团”08-22
[北京]关于规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等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7]135号)08-21
[新疆]10月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08-21
[辽宁]大连市成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市08-22
[海南]关于调整省本级社会补充医疗保险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府[2007]51号)08-21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