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日前对农民工城乡养老保险问题实行“并轨制”,农民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参保。
此前,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全国很多地方推行,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回乡务农后,原城保关系难以向农保转移;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进城打工后,原农保关系又难以向城保转移。对此,马鞍山市大胆创新,破解了农民工的“两难”问题。
自7月1日该市实施农村社会化养老制度后,在近日出台的实施办法中及时作出规定:参保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按月享受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累,可按相关规定折算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积累;参保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作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本息总额可全额转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