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他山之石
 
 
[安徽]马鞍山农民工养老保险实行“并轨制”
2007-07-20

  马鞍山市日前对农民工城乡养老保险问题实行“并轨制”,农民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参保。 

  此前,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全国很多地方推行,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回乡务农后,原城保关系难以向农保转移;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进城打工后,原农保关系又难以向城保转移。对此,马鞍山市大胆创新,破解了农民工的“两难”问题。

  自7月1日该市实施农村社会化养老制度后,在近日出台的实施办法中及时作出规定:参保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按月享受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累,可按相关规定折算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积累;参保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作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本息总额可全额转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定领取养老金。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相关文章
[广西]桂林: 可以一次交完一辈子的养老保险金吗?07-16
[山东]济阳10万农民入养老保险 有了“退休金” 07-20
[广西]桂林:窗口交纳和银行代扣两种方式并存07-16
北京1994-2007年最低退休金等社会保障相关标准07-17
[浙江]杭州7月份起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基数统一调整07-20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