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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1-2007历年工伤保险待遇最低标准
2007-07-17
年份
伤残津贴
元/月
护理费
供养亲属抚恤金
元/月
完全
元/月
大部分
元/月
部分
元/月
2007
1100
1181.17
944.93
708.7
640
2006
900
964
771
580
520
2005
730
864
691
520
520
2004
700
655
524
393
400
2003
730
655
524
393
413
2002
700
655
524
393
393
2001
640
574
459
344
344
注:工伤保险待遇最低标准执行起始时间为每年7月1日。
稿件来源: 北京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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