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日前,由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建委和大连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并下发了《大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农民工不用交费,保费由政府补助80%,企业缴纳20%。工伤保险标准比照当地城镇职工工伤规定,医疗保险除门诊医疗外大病最高保障6万元。
为监督建筑企业严格执行和保护好建筑农民工根本利益,同时避免政府财政投入的流失,《办法》规定上述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农民工所在建筑企业在大连辖区施工、企业有资质证书、经行政主管造价管理机构审查、所在企业缴纳了劳保费、按规定为职工交纳了工伤和医疗保险费且在市劳保办有相关登记,企业还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为方便建筑企业农民工就医,,《办法》规定农民工可就近或到工程项目所在地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有关部门同时划定郊区15家医院为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
近日,大连市建委还对原有的建筑工程人员意外伤害赔付标准从6万元调升为15万元,受益人同时还可获得抚恤金、老人子女抚养费等,总计超过20万元。
有关人士认为,政府加大力度扶持当地建筑农民工“两险”,既能缓解当前商业保险“政策性保障”覆盖能力不足造成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将当地政府有限的财政扶持集中用于农业领域保险的开发,又能使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得以某种解脱,使其得以腾出更多精力进行相关效益性险种的开发。同时,大连市建筑主管部门强制提高建筑企业投保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额度,原有建筑意外伤害交费幅度大幅提升,在相应盈利空间增大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了商业保险的回旋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