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文区以《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参保,采取的措施:一是把注册资金较多且参保人员较少的企业、近年不断发生举报的企业、缴费基数与实际经济状况相背离的企业做为重点稽核单位;二是职介、人才等代办机构为职工代缴社会保险时开据的专用票据要注明不予报销字样,堵塞用人单位规避社会保险的渠道;三是建立与国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工商联等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联动机制,使按规履行社会保险成为用人单位信用的平台;四是建立社会保险欠缴单位“黑名单”,对欠缴单位进行实时跟综,对欠费超过三个月的下发催缴通知书,做到原因清、情况明。
稿件来源: 北京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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