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保险专用《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于2月1日正式启用,联系单有“生育保险专用”标志,并具有防伪功能。凡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参保人员,凭借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领取联系单作为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依据。
稿件来源: 北京劳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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