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妇儿工委办从市劳动局获悉,继城镇女职工产中、产后检查费用被纳入保险费用后,今年株洲又在省内率先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保险费用。今后,凡持有《生育保险待遇证》的怀孕女职工,在定点医院进行规定范围内检查,费用均由劳动保障局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为确保女职工权益,2004年起,株洲市在女职工中将支付生育医疗费、生育并发症治疗费、计划生育费、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金等孕妇产中、后5大费用纳入保险范围,给女职工带来了实惠。但由于资金不足,未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保险范围。今年,株洲市增加了200多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增设了产前检查费用、孕期并发症费用为生育保险项目,有力促进了株洲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的实施。
稿件来源: 湖南株洲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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