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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社会保障2006年大事记
2007-01-18

  厦门市劳动保障局2006年大事记

  ●3月份,降低医保定点机构申办门槛,取消原申办定点单位服务半径不少于500米的限制,降低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申办门槛,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月份出台政策,调高个人医疗账户定点药店购药最高额度。

  ●5月份,“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统一结算”制度实施顺利,构筑起工伤医疗的“绿色通道”。

  ●8月1日起,岛内最低工资上调为650元。集美区、海沧区为每人每月600元;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

  ●8月份开始,农民工可免费求职。

  ●9月份,建筑矿山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被称为“厦门模式”向全国推广。

  ●11月份,出台了《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厦门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决定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将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纳入医疗保险制度。

  看数字

  50000

  向农民工免费发放5万套“维权扑克牌”,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农民工了解“劳动法”知识,学会利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00000

  全市已有10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使农民工的工伤医疗和生活待遇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本报将陆续采访的部门有:教育局、司法局、城管办、卫生局、环保局、旅游局、公安局、市政园林局、民政局、人事局、文化局、气象局、厦门中级法院、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国土房产局、经发局、药监局、物价局、质监局等。

  您对上述政府部门的工作有什么问题、意见和建议,都请告诉我们,我们将全部替您送到局长的案头,请局长为您解答。

 

稿件来源: 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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