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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全员覆盖
2007-01-16

  大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从1996年开始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目前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1万人,城镇职工参保率达97%以上。在7个统筹地区中,市本级等5个地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一、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待遇,努力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从2000年开始,在全面总结医改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了企业内部医疗补助制度;出台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建立和完善了大额医疗费用补偿等多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了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以基本医疗保险为核心,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企业内部医疗补助、商业补充保险并行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满足了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同时,陆续出台了70岁以上老人住院起付标准费用减半、10种传染病患者免收起付标准费用、恶性肿瘤患者化疗住院年度内只缴纳一次起付标准费用、住院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部分给予适当的补助、“零就业家庭”参保人员个人负担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给予补助60%(最高补助1万元)等一系列对特殊人群的医疗照顾政策。个人负担比例从最初的30%,下降到目前的24%。

  二、实施分步走战略,打破医保参保瓶颈,积极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大连作为老工业基地,历史包袱较为沉重。在推进医疗保险改革过程中,大连市实施了分步走战略,逐步解决了困难企业和农转居人员参保问题,积极吸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打破了医疗保险的参保瓶颈。2000年,通过资产变现,采取一次性缴纳10年医疗保险费的办法,将135家破产企业或改制后无在职人员的空壳企业的1.67万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2001年,将能够正常生产,但退休人员多、抚养比大的382户企业2.7万人,按照正常缴费比例纳入医疗保险。2002年,对停产停业的名存实亡集体企业,采取在职职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比照破产企业但费用减半的办法纳入医疗保险,解决了410家名存实亡企业1.45万退休人员参保问题。2003年,对地处县区的市属13户困难企业2万名退休人员,由市财政每年拿出1000多万元,参加企业所在地医疗保险。2004年底,对少量无主管部门或找不到主管部门的名存实亡企业退休人员,采取了先进医保后缴费的办法,大连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2001年,实施了国有企业下岗自谋职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02年,将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了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就业时低缴费享受“大病统筹”、退休后享受与企业退休人员相同待遇的政策模式,并设计了专门的管理程序,有力促进了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保,目前参保人数达27万人。

  2003年出台农转城人员的医疗保险参保办法,既考虑转城人员身份转换的特点,对视同年限确认、参保时间限制、补缴和趸缴费用计算做出规定,又实现了与其他参保人员的政策衔接,得到普遍认可,解决了3万多名农转居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截至目前,大连市已先后将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军队退休干部、优抚对象纳入了医疗保险范围,解决了因不能享受医疗保险政策而上访的问题。

  三、不断完善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和监督管理,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

  几年来,经过不断调整和完善,大连市探索建立了切合实际的结算管理模式和监督管理模式。实行总量调控下按项目结算、病种平均费用结算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偿相结合的复合式结算办法。一是按照医院的等级,合理确定平均费用结算标准;二是通过对数据积累分析,逐项确定各单病种的平均费用指标。同时,制定了高额医疗费用补偿制度,这种复合式结算办法解决了按人次费用结算出现的分解住院、推诿重患等问题。2001年,大连市引入成本补偿办法,通过对各医院的医疗收入和成本分析,逐一核定医疗机构的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有效控制了个别医院钻补偿政策空子的行为。2003年,将结算指标与定点医疗机构的量化考核成绩挂钩。今年初,再次调整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指标,并采取严格审核的办法,对去年超标费用给予合理补偿。这一套较为完善的结算办法,得到了参保职工、定点医疗机构的认可。同时,为保证基金的合理支出,实行以实时管理为主线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办法,包括对全部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参保患者治疗情况进行全天候监督、计算机信息监控和管理人员实地抽查。把综合监管与现场核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2002年,实行多部门参与、多方位打分的量化考核办法,发挥人大、政协、工会、卫生等方面作用,让参保职工直接参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今年,推行“诚信医保”体系建设,聘请30位社会监督员,广泛开展社会监督。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保证了基金的合理支出,大连市医保基金持续保持收支平衡的良好态势,年统筹基金结余率控制在6%左右。

  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医保

  几年来,大连市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参保人员就医、经办机构监督、个人账户划拨、费用结算等方面都做了较大改进。一是允许欠费企业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对欠费参保单位,停止其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允许退休人员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启动医保卡电话挂失业务。开通自动语音服务系统,为丢失IC卡的参保人提供多种挂失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查询个人账户、举报投诉、异地转诊及费用报销、政策咨询等经办服务。三是运用招标方式确定慢性病检诊医院。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一家医院,严格按慢性病界定标准检诊,经认定后才可享受相应的慢性病补助,解决了行政手段难以化解的问题,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四是允许转往外地治疗的患者按照治疗地的药品范围、诊疗范围报销医疗费用,大大减轻了到外地治疗患者个人负担。在医疗保险的整体运行过程中特别是在政策调整时,注重听取医疗机构的意见,对有争议的问题,面对面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处理,较好地解决了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医、保之间关系逐步融洽,和谐医保的局面初步形成。

 

稿件来源: 中国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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