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24日电(记者徐冰)青岛市黄岛区为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今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的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病种目录与城镇医疗保险的"三目合一",大大拓展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
据介绍,针对此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较窄,致使新农合病人住院自费药品比例较高和不能满足医院临床用药的现状。今年9月,青岛市黄岛区将《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实用手册》中的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的药品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使用范围。用药目录由2000种扩大到25000种,满足了参合农民的就医需求,同时配套对"新农合"的诊疗科目和病种目录实施与城镇医疗保险的统一,实现"三目合一",较大地提高了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2006年11月份,黄岛区农民住院补偿率达40.2%,较调整前高15%,比全国平均住院补偿率高20%左右。除此之外,为更好地让农民群众受益,青岛市黄岛区还在"新农合"方面完善五项措施:一是降低报销起付线,一级医院降为150元,二级医院降为300元,三级医院降为500元,并且年度内个人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再降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设立起付线;二是年住院最高报销金额提高到6万元;三是设立40种可以报销门诊费用的大病病种,大病门诊报销病种与城镇医疗保险病种相同;四是将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一次性门诊医疗费用超过150元以上部分按3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最多可报销1200元;五是对参加"新农合"合法生育家庭实施生育关怀,对住院分娩的产妇,可一次性报销200元,不满200元的,以发票实际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