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最新动态
 
 
[青海]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已被纳入“双险”范围
2006-12-25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2月24日电 (记者陈静 钱荣)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和工伤保险处处长聂殿光表示,此次出台的相关规定,不仅对办理登记手续提出了具体时限,即用人单位在与农民工确定劳动关系后30日内必须为农民工 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且在医疗保险方面首次提出,对于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对于用工时间短、形式灵活、收入水平较低的非稳定就业农民工,将按照“保当期、保住院”的原则,建立基本医疗保险。

  据聂殿光介绍,此次出台的相关政策有一定指导意义,省内不同地区将会依据实际情况落实具体工作。目前,初步实施情况良好,全省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近1.5万人。预计随着这项工作的逐步推进,人数将进一步增加。

 

稿件来源: 新华网

 
·相关文章
[北京]关于执行《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意见(京劳社工发[2006]177号) 12-19
[山东]威海市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超过38万 10万余名农民工参加12-19
[江苏]宜兴:工伤保险将扩大范围12-15
[黑龙江]鸡西市:工伤保险解除矿工后顾之忧12-15
[陕西]西安事业单位职工可参加工伤保险12-18
[广西]梧州市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均超八千12-18
[福建]南安市多措并举狠抓工伤保险工作12-25
[湖南]省直工伤保险定点47家12-19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京ICP备05071856号

主办单位: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999-200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编:100716
电话010--84661167 (编辑部) E-MAIL :lmxz@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