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提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完善制度,稳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劳动关系和谐。
“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目标令人期待。
一是促进就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基本解决我省经济调整转轨时期历史遗留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0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25万人。失业保险人数达到290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9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0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27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0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4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0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85万人。
三是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和以企业需求为核心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交流、使用、激励和保障的新机制。
四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立法逐步健全,重点研究制定完善就业、社会保障等9部政策法规和规定,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弱势群体的劳动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社会各类群体利益关系更加协调平衡,基本保持劳动关系和谐。健全收入分配预警体系,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各类用人单位普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实际年平均工资增长10%左右。
“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发展劳动保障事业的主要政策和保障措施:一是积极促进就业,包括创造就业岗位,逐步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继续实施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再就业资金支持力度。二是营造有利于推进技能劳动者培养的环境,包括全面推动技能劳动者培养,强化职业培训,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如完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账户从6%起逐步做实到8%,实现基金积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资金来源多元化机制。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我省还将逐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制,积极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