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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始向“全民医保”迈进
2006-11-17

  据卫生部提供的信息,目前在中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建立。但在农村,仅有占农业人口44.7%的3.96亿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此国家每年将补助资金300亿元,争取到2010年在农村普遍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约7亿人。现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已率先行动,构造覆盖全社会的医保体系,它预示着中国正向“全民医保”迈进。

  北京: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也能享受医保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大发介绍,目前北京市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建立,加入该体系的城镇居民共656万人,另有100万城镇职工和50万在校大学生享受公费医疗。其他没有医疗制度保障的城镇居民还有300多万,主要是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其他没有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目前,北京市的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婴幼儿虽然可以参加少儿住院互助金,但由于互助金的待遇低于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属于自愿行为,因此至今全市只有1/3的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婴幼儿参加了少儿住院互助金。将其纳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后,这些人将能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

  张大发表示,北京市计划在5年内将这300多万人纳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他说,“这一目标应该可以在‘十一五’期间完成。”

  广东:123个农村县市区全部建立医保

  “如果不是合作医疗给我报销了一大半医药费,我怎么看得起病!”提到农村合作医疗,广州市番禺区番禺村民钟伯很激动。他由于患上慢性阻塞性肺心病,今年上半年住院花去1.51万元,农村合作医疗给他报销了9927元,自己只花了5800多元。

  钟伯只是广东数百万受益于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之一。据广东省“新农合”办公室透露,目前广东123个农村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3048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61%。截至今年6月,全省有约213.5万人次享受了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补偿,补偿金额累计高达约28.7亿元。

  浙江:2007年底建成“全民医保”网络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日前介绍,浙江将在今年底前选择若干试点县,着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2007年起在全省逐步推开,使之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一道构成“全民医保”网络。

  目前,浙江尚处于医保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等,总数在500万人左右。试点各地将根据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和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筹资标准。筹资机制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其中城镇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和城镇非从业人员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负责解决。

  截至8月末,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698.96万人,比上年净增59.4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浙江全面推行,覆盖农村居民2902万人,覆盖面为86%。

 

稿件来源: 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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