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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十一五”期间,西宁市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取暖救助和教育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住房援助制度,确保生活困难群众衣食无忧。
据了解,今后几年,西宁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具体内容包括: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即在现有基础上,重点将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并建立基金专项公示制度和企业参保缴费诚信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到2010年,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保证人人都有享有最基本医疗服务的权利和能力;全面推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病康复相结合的机制;继续推进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工作;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基金征缴、支出和管理运营的全过程监督;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切实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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