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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中型煤矿农民工年内上工伤保险
2006-07-25

  2006年底,新疆范围内的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将全部参加工伤保险。这是自治区劳动和保障厅出台的农民工“平安计划”实施方案的内容之一。

  “平安计划”是全国同步启动实施的一项工作,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成为计划的重点。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农民工“平安计划”现已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三年左右,我区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都可参加工伤保险。

  国家已将哈密矿务局、乌鲁木齐矿务局列为重点督办企业,自治区将博州、昌吉、吐鲁番、哈密四个地区列为“平安计划”实施的重点地区。

  为推进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我区劳动部门将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加快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还将加大对建设部门的协调力度,推进建筑企业参保。

 

稿件来源: 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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