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莞市低保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后低保对象B档医疗保险(简称“农医保”)将由镇(街道)统一购买,农民不用花一分钱,就可每年享受3.5万元待遇。 据了解,东莞市财政按低保医疗救助金的标准(居民45元/人/月,村民42元/人/月)每季度将市财政负担部分连同低保对象生活保障金划拨到镇(街)财政分局,由镇(街)社会事务办统一在所在镇(街道)社保分局为低保对象购买B档医疗保险,扣除低保对象每人每年190元保费后,剩余部分由镇(街道)按季度通过农信社划到低保对象专户。对于村或单位已为其购买了医保的低保对象,则全额将医疗救助金拨入低保对象账户。
据了解,东莞市财政按低保医疗救助金的标准(居民45元/人/月,村民42元/人/月)每季度将市财政负担部分连同低保对象生活保障金划拨到镇(街)财政分局,由镇(街)社会事务办统一在所在镇(街道)社保分局为低保对象购买B档医疗保险,扣除低保对象每人每年190元保费后,剩余部分由镇(街道)按季度通过农信社划到低保对象专户。对于村或单位已为其购买了医保的低保对象,则全额将医疗救助金拨入低保对象账户。
稿件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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