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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社会保险政策100问(五)医疗保险
2006-07-13

  83、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医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84、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是多少,如何缴费?

  目前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费的比率在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在2%左右。企业直接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企业代为扣缴。

  85、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是以参保人员名义建立的保险账户,属个人所有,由本人按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配和使用。参保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用人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费共同构成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86、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基金如何使用?

  ①在门(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④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87、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是指在单位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中,扣除划入个人账户后的剩余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来源为: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划入个人账户数额后剩余部分;统筹基金利息;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和其他资金。

  88、我省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覆盖哪些人群?

  凡是未参加或没有能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城镇居民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都可以企业、团体或家庭为单位参加。

  89、我省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参加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目前原则上按照市州一级统筹地区每人每年180元至240元,县(市)一级统筹地区每人每年120元至180元掌握。具体缴费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根据当地医疗消费水平和城镇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

  90、我省对参加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费用支付有何规定?

  现阶段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以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照不同支付比例、分段累加的办法,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个人负担的比例总体上应控制在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政府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91、我省对关闭破产和改制改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有何政策规定?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支出和社会平均余命计算,一次性将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拨付给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其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医疗保险管理,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缴费和待遇标准由统筹地区政府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所需资金从关闭破产企业破产经费中支付。对从改制改组企业剥离出来的退休人员,由改制改组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一次性将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拨付给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92、失业人员如何接续医疗保险关系?

  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比照所在统筹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3个月之内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医疗保险待遇不设等待期,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费年限与个人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执行,设立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间断缴费的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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