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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外来工享受当地居民医保
2006-03-28

  从今年1月1日起,浙江省平湖市25万外来工将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只要所在单位或个人每人每年缴费100元就可参保。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全年医药费超过800元以上的,将按统一规定予以报销,即800元-3000元的,报销30%;3001元-5000元的,报销40%;5001元-15000元的,报销45%;15001元-40000元的
,报销50%;40001元-60000元的,报销55%;6万元以上,报销65%。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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