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镇江市全力推进“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工程,在今年上半年内,确保市区城镇居民参保档案和健康档案建档率90%以上,市区低保人员、特困职工等医疗救助对象和“女50岁、男60岁”以上、无收入来源、无退休待遇、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医保,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作为全国医保制度改革
试点城市,镇江市在多年的改革实践过程中,始终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目标。到2004年,该市较为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已经构建完成,率先实现了在制度上覆盖全体城乡居民。除城镇职工必须参加统账结合的综合医疗保险外,其他社会各类人员都可以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保障形式。截至2005年底,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212万人,人口覆盖率超过80%。
今年,镇江市将实施“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工程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对低保等城乡困难人员、“女50岁、男60岁“以上未参保老人,通过政府财政补贴资金将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为配合实施“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工程,镇江市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政府财政补助金额从原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补助;将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全年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从30000元提高到50000元,并提高了住院医疗费5000元以上部分的补偿比例;增设了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的补偿待遇。
|